
中新经纬8月9日电深交所9日向路飞股份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降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以变相向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行为。
降级绩效考核指标
2023年8月7日晚间,路飞公司披露《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指标的公告》,拟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由80%、110%、130%下调至50%、80%、110%,净利润增长率指标由130%。
同日(8月7日),路飞公司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股票期权1958万份,其中首次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568万份。2023年至2025年,公司层面营业收入增速指标分别为50%、80%、110%,净利润增速指标分别为50%。
深交所质疑:变相利益输送?
基于此,深交所要求说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评价指标设定的具体背景和考虑因素以及解除限售条件,路飞股份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和未来发展战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前期公司层面业绩评价指标的设定是否审慎合理,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
深交所指出,路飞股份披露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调整主要是由于公司2022年整体业绩目标不及预期,各项经营目标实现进度受到影响。
深交所表示,结合公司近三年财务数据及变化情况、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实现经营目标进度受到影响的具体情况, 对调整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公司层面设定业绩考核指标的依据和合理性进行了详细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是否具有足够的激励效果,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否符合《》
深交所还提出,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向公司4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占授予总权利的34.64%,其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维国获授限制性股票112万股,占授予总权利的21.92%。请说明公司是否降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以变相向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输送利益,业绩考核指标调整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最后,深交所表示要求公司进行自查,并说明在上述事项公告前六个月内,相关知情人是如何买卖公司股票的,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第一季度扭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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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上,2022年,路飞实现营业收入6.64亿元,同比增长6.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02亿元,去年同期实现净利润1261.50万元,同比下降911.48%。2023年一季度,路飞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11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15万元,去年同期为净亏损1041.96万元,同比增长135.04%。
二级市场上,8月9日,路飞股价低开震荡,截至记者发稿时,下跌1.61%,至8.55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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