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给予反馈: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中国市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至:shujuju@cac.gov.cn。
3.将征求意见函寄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信封上注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
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7日。


“网信上海”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官方微信账号,权威发布上海互联网治理信息,及时回应上海热点网络舆情事件。
微信扫码
QQ扫码
您的IP:10.1.228.218,2025-12-22 00:16:21,Processed in 0.2754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