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东新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获悉,成都东新区第四中学(成都石狮东新区实验学校)、成都东新区第七中学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公告已于今日发布。
根据招生公告,两所学校将于2023年秋季分别招收80名新生和90名新生。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所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东部新区户籍的适龄学生或在东部新区范围内已购买商品房(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这两个条件可以满足一个。
公告全文如下:
一、招生对象
1.东部新区户籍适龄学生
2.在东部新区范围内已购买商品房(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可。
一年级: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2023年小学毕业。
二、招生计划
成都市东部新区第四中学和成都市东部新区第七中学分别招收高一学生80人和七年级学生90人。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8月12日9: 00至8月14日24: 00。
线下报名:2023年8月12日-8月14日(9: 00-17: 00)
四、报名方式
1.在线注册
方法二:登录网站。
https://docs.qq.com/form/page/DYXdQQ1dOUEZNQU5V
2.离线注册
成都市东部新区第四中学(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石盘街道龙新大道与洪永路交叉口)
成都市东部新区第七中学(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叉街墨池路777号)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方法
自愿报名,统一招生,分校录取。
1.招生范围
东部新区15个镇(街道)分两个区招生,在分校入学。
成都市东新区第四中学招收具有石盘街道、贾家街道、马洋街道、高明镇、吴淼镇、海螺镇、庄溪镇户籍的学生,以及在此范围内已购买商品房或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
成都市东新区第七中学招收三岔街、单晶街、曹驰街、玉城街、石板登街、福田街、董家岗镇、陆家镇户籍学生,以及在此范围内已购买商品房或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
2.携带信息(离线注册)
学生户口簿(首页、家长页、学生页)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除上述资料外,已购买东部新区范围内商品房(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还需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入学程序
①资格审查
②资质公示
③入院
④公告
4.录取规则
有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使用“成都教育计算机随机录取系统”进行随机录取;
有效报考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
不及物动词补充说明
1.已建立相应学籍的学生不允许注册。
2.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3.申请人与其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须提供能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
4.申请人子女非中国公民的,还须提供子女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证明。
5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如烈士)子女,按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东新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所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28-81335535(李小姐)
028-81320319(黄小姐)
咨询时间:
2023年8月12日至18日
9:00—17:00
红星新闻记者杨
编辑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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