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来自甘肃省纪委监委的消息,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参事苏晓林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苏晓林长期在兰州文化系统工作,国家一级演员。他组织排练的很多作品一度引起关注。

▲苏晓林(图片来源:中国文艺网)甘肃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称,经查,苏晓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理想信念,没有党性原则,没有敬畏之心,背弃初心使命,长期违法乱纪。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反对组织审查和调查,转移、隐瞒非法所得,毁灭证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装修豪华接待场所,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特殊消费,安排亲属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隐瞒房产,在信访事项中不如实说明问题,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选人用人方面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现金礼金,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利;违反工作纪律,懈怠企业改制要求,违规出借单位资金;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道德败坏,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放纵贪欲,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侵占国家财产,在企业管理、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甘肃省纪委监委表示,苏晓林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污染了工作单位政治生态,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贿赂。党的十八大后,苏晓林不计后果,胆大妄为,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苏晓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按规定享受的待遇;收缴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甘肃省纪委监委公布的苏晓林简历显示,苏晓林,1958年3月出生,甘肃兰州人,大专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长期在兰州歌舞团工作。1991年起任兰州歌舞团副团长、团长。2003年12月起任兰州歌舞剧院院长,2008年1月起任兰州大剧院院长。当年2月起兼任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副主席。
2018年3月,苏晓林开始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2020年10月卸任兰州大剧院院长,但继续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2021年4月,苏晓林退役。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苏晓林的另一个身份是男高音,国家一级演员。1994年,苏晓林组织编创的大型舞蹈诗《出西阳关》,在第四届中国艺术节上引起轰动,荣获中共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新剧奖”、甘肃省“敦煌文艺奖”。
红星新闻记者吴洋实习生任
编辑郭宇编辑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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