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更好地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加积极有效地吸引和利用外资,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24条政策措施。第一,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加大重点领域吸引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二是确保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依法保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保障平等享受支持政策。第三,继续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保护。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四是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探索便捷的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机制,协调优化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水平。五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来华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的领域。第六,改进促进对外投资的方式。完善吸引外资机制,为促进境外投资提供便利,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的工作。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措施,增强政策合力。商务部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和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及时落实政策措施,为外商创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切实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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