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购房需求可能会得到有效提振。
新快报讯记者梁如欣报道8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居民购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现有住房后一年内在市场上再次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有住房转让金额的,按照新购住房占现有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专家表示,预计这一政策出台后,各类房屋需求将有明显的提振空间。
《公告》提出,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纳税人出售和回购的房屋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城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第二,出售自有房屋的纳税人必须与新购房屋有直接关系,且应为新购房屋的所有人或所有人之一。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换房退税政策是指“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现房后一年内在市场上回购该住房的纳税人,给予其出售现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早在2022年9月就已发布。目前换房有几个重要的政策支持,就是换房可以享受认房不认贷政策,换房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如果总结起来,可以在首付比例、房贷利率、个税成本等方面进一步降低。有助于盘活二手房市场,真正促进一套二手房的共同发展。预计这个政策之后,对各类房屋的需求会有明显的提振空间,有非常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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