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凉山州纪委监委获悉,近日,凉山州纪委监委印发《凉山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中央有关规定, 省委、州委廉洁节俭,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不良风气,以身作则,引领全社会形成节俭风尚

▲创意图根据图虫的创意思路,此次出台的规定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凉山州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指引》等党纪法规为依据,在对全州5万多名党员干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2014年中共凉山州纪委
《条例》共18条规定,其中明确领导干部一般不得操办生育子女、出国留学、搬家、入伍、调整晋升、开业、纪念日、过生日、庆礼品等其他喜庆事宜。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事前报告,事后报告。非近亲属赠送的礼品(含礼品折算价值)一般不得超过600元。同时,要秉持节俭的理念,宴席桌数一般不超过40桌(400人),宴席菜费(含烟酒)在城市社区一般不超过1500元/桌,在农村一般不超过1500元/桌。要严格执行“四禁四禁”移风易俗的纪律,提倡“零”彩礼、“零”彩礼、新婚。
《规定》还明确,除已从现任职务退休且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在职领导干部外,退休满三年的领导干部仍须执行相关要求。直属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业和单位的其他党员干部、工人,直属机关(单位)、基层站(所、校)的负责人,参照《条例》执行。
同时,《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畅通举报渠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举报举报情况的抽查核实,严厉查处违纪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八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或变相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占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办理。二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本单位或者经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场所获取非正常减费或者打折等不正当利益。三、严禁纵容或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等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进行经营。4.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转嫁给管理和服务对象,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履行公务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现金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及其他财物,严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钱、借房、借车。五、严禁借机敛财,收受非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明显超出正常礼遇的财物;收受、发送高价彩礼或嫁妆、婚礼民间礼金,干涉婚姻自由;办大事、铺张浪费、奢侈“炫富”、乱抛钱物、拴钱绳挂摇钱树、扎人民币花圈、娱乐丧事、修建豪华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集体穿奇装异服印制丧号横幅、低俗庸俗等。,可能影响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六、严禁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七、严禁不按规定申报和报告,以及无正当理由进行异地经营;以“聚会”“聚餐”为名,提前、分批、多地点做同样的事情。八、严禁其他违反党规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龙将
编辑郭壮编辑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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