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9年后,建在拆迁区的昆明池景区早已成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旅游度假区,而陕西省Xi斗门街道白萌村村民裴雪还在为自己应该拿到多少安置房而奔波。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改造办)给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行政审批局的批复,裴雪于2014年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住宅)。西咸新区管委会和斗门街道办事处随后的回复中称,裴雪是2015年5月27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
裴雪说,根据她在2014年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她应该得到260平方米的安置房补偿。当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当时的拆迁协议管理人高某某时,她否认与签订过这份协议。
斗门街道办事处的回函显示,相关部门根据2015年5月27日与裴雪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给了裴雪一套65平方米的安置房和一间20平方米的商铺。“裴雪要求剩余的195平方米安置房,不符合相关政策。”但让裴雪不能理解的是,她拿到的拆迁安置协议的签字人是她父亲薛穗轩,薛穗轩否认自己签过协议,称协议中的签字和指纹涉嫌伪造...
9年后,裴雪没有拿到那套占地面积的房子,但她加了一份她不认可的拆迁安置协议。时至今日,她还在寻找2014年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只要提供那份协议,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文件截图———
“260平米安置房补偿”协议签了吗?
白萌村的拆迁始于2013年。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关于斗门街道白萌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知》,斗门街道白萌村综合改造项目是西咸新区沣东新城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由改造办负责,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2013年5月26日)起,有关部门要停止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不得指定新的宅基地。严禁突击建房,不准新建、改建、扩建房屋。2013年5月26日零时是白萌村农业人口户籍登记的最后期限。
同时,《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新城管委会关于印发斗门街道白萌村综合改造项目搬迁奖励期安置补偿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二条第二项明确规定:被拆迁的纯农业人口家庭,住宅面积不足130平方米的,按照130平方米无偿安置;不足260平方米的,按260平方米自愿安置。
裴雪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按照当时的规定,我是独立户主,有宅基地,属于独立户人口,完全符合《通知》第二条第二项政策,应该享受260平米的安置房。
裴雪的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显示,他于2013年2月26日成为单身户主。同时,裴雪提供的《村民宅基地审批登记表》显示,白萌村委会和斗门镇村庄建设管理所审批的宅基地为0.33亩,长23米,宽10米。
裴雪说,2014年,她与分管拆迁办的高某某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补偿260平方米。签完协议后,高某某拿走了所有协议,再也没有给过她。“这导致我手里没有这样的协议。”
不过,高某某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否认了裴雪的说法。“2014年我没有和裴雪签署协议。当时我需要一份评估报告等一系列材料来签协议。她那时候连宅基地都没有。她怎么会跟她签协议呢?”
裴雪回应:“我当时有宅基地,但没有建房,但这不影响宅基地的补偿。村里同样的情况也得到了补偿。”
2016年,拆迁村民开始回迁,领到了自己的安置补偿房。“当时我们也收到了65平米,一居室的公寓。我们问改造办和街道办,为什么260平米都不给?他们的回答是,我们应该先得到这一套,其余的会给我们。”裴雪说。

▲斗门街道办事处回复信访的截图————
多一份“拆迁协议”?
据裴雪说,他不时去重建办公室和斗门街道办事处索要剩余的房子,但一直无果。
从那时起,裴雪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他的问题,希望解决这些问题。
2019年6月10日,西咸新区管委会对此事的回复显示,2013年白萌村搬迁时,薛穗家共有4人,薛穗家夫妻、女儿裴雪、儿子。薛穗轩已于2013年5月27日签订协议,对其夫妻及儿子进行补偿安置;裴雪要求独立确认他自己的空院子,但由于他未能通过土地部门对宅基地的确认,没有达成协议。2015年5月27日,裴雪签署协议,免费赠送裴雪一套65平米的房子和一个20平米的商铺。
对于这个答复,裴雪并不认可:“我当时是独立的户主,怎么可能还在我父亲家呢?”而且我2014年才签了拆迁协议。2015年,我根本没签过拆迁协议。2015年的协议从何而来?"
此后,裴雪继续反映问题,要求住房,同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返还2014年签订的拆迁协议。
2019年8月5日,重建办向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行政审批局提交了《公开申请表》的函。函件显示,2014年,裴雪与拆迁人(拆迁人代表:高某某)签订了《Xi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协议(住宅)》。鉴于拆迁安置协议已退回,斗门水库建设管理中心已将该协议提供给我局,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亲自领取其申请的资料。
“我以为拿到这份协议,一切都清楚了,可以拿回自己的房子了,但是我拿着证明多次去改造办拿这份协议,他们却一直不提供。”裴雪说。
2021年5月11日,斗门街道办事处作出了《关于存晓慧(裴雪之夫)反映拆迁相关问题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
根据该意见,裴雪的户口自结婚以来一直没有迁出白萌村。2013年拆迁的时候,薛穗的住户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这套房子的房屋地基由住户中的三个人(薛穗夫妻和儿子)确认。2013年5月27日,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免费给该户三口人每人65平米的住房和20平米的商铺。同时,根据白萌村民会议的有关纪要。在白萌村拆迁过程中,裴雪声称自己在白萌村还有一处宅基地,已经打在地基下,要求拆迁时单独确权、分户安置。经国土部门核实,该宅基地由村民小组划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无地基,无房屋。根据土地确权的相关政策,土地部门无法确认该宅基地的权利。裴雪要求自主确权、分户安置的要求不符合《白萌村庄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经双方协商,关于裴雪的安置补偿问题,根据《白萌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以个人身份给予裴雪安置补偿。2015年5月27日,与裴雪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给了裴雪一套65平米的房子和一个20平米的商铺。存晓辉要求返还裴雪剩余的195平方米安置房,不符合《白萌村庄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
对于这种意见,裴雪拒绝承认:“他们自己的说法完全不同。一开始他们说家里四口人,我在父亲家算独立户主,我的宅基地早在08年就批下来了。我的宅基地上没有房子,但当时村里有很多这种情况,都是按照拆迁政策第二条补偿的260平米。”
让裴雪难以理解的是,当他要求斗门街道办事处提供他在2015年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时,这份协议的主体变成了他的父亲薛穗轩。2023年1月,裴雪向西咸新区启东新城管委会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启东新城管委会仍提供了薛穗轩于2015年5月27日签署的拆迁协议。
“他们的文件除了确认我在2014年签了拆迁协议,后来还说我在2015年签了拆迁协议。那我为什么要拿出父亲签的拆迁协议?这是怎么回事?”裴雪说。
——③——
迷茫?她想通过行政诉讼来讨论这个案子。
关于沣东新城管委会提供的、薛念宣于2015年5月27日签署的拆迁协议,薛念宣本人明确表示没有签署过这份协议。他还写了一份书面的“郑重声明”:本人薛穗轩,仅在2013年5月27日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并未签署任何拆迁补偿协议。薛穗轩于2015年5月27日签订的拆迁协议经本人初步鉴定,协议中的签名和手印涉嫌伪造...

▲薛穗当选的声明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白萌村拆迁时的村支部书记。秘书说他太老了,不记得裴雪的家庭最初是什么样子。至于当时的赔偿情况,书记说:“当时都是背靠背签的,各家都不一样,记不清楚了。有什么事可以联系现任书记。”
红星新闻记者继续联系白萌村现任村支书。现任村支书说:“按照正常程序,裴雪的拆迁补偿已经完成,补偿款已经到位。裴雪和他爱人认为有人篡改了他们的拆迁协议,于是开始反映问题,但目前证据不充分……”
同时,关于裴雪所说的“和村民一样的情况,就是有宅基地没有房子,按照拆迁政策第二条进行补偿”,现任村支书表示:“当时和裴雪一样的情况,确实是按房子处理的,做了相应的补偿。但是为什么裴雪没有被当作一所房子来对待是非常复杂的,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如果能把文件中确认的2014年拆迁协议拿出来,一切都可以说清楚了。”
高某某否认在2014年与裴雪签订协议。为什么转型办文件确认裴雪在2014年与高某某签订了协议?为什么2015年协议的签字人是薛穗轩?对于上述问题,高并未正面回应,随后表示“这些事情过去太久了,快10年了,我也记不清楚了。街道办对这件事已经有了结论,你可以去问街道办。”
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当时改造办的拆迁负责人曹。曹回应道:“这件事过了好久才想起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改造办现任负责人李某某。当记者表明身份和采访内容后,李某某挂断电话,再次拨打,无人接听。但斗门街道办事处现任负责人的电话多次拨打,一直无人接听。
“我的宅基地是拆迁前五六年批的。为什么和我一样情况的人都能拿到相应的房子,而我却拿不到?为什么没有拿出2014年的协议?2015协议是什么?我目前正准备提起行政诉讼,我必须了解这些问题。”裴雪说。
红星新闻记者齐阎良
编辑郭壮编辑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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