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7月25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旅游规划和资源保护、旅游促进和发展、旅游安全、法规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记者注意到,《条例》强调突出巴蜀文化特色,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同时,在近年来四川旅游业的发展中,在旅游美食推广、景区管理机制、免费停车服务等方面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完善和固化。

▲游客参观三星堆博物馆新馆资料图发展特色旅游。
挖掘古蜀文明、巴蜀文化等文化元素。
为何要修改条例?发布会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徐建群表示,由于旅游业态和场景发生深刻变化,2006年通过、2012年修订的《四川省旅游条例》已不适合四川省实际,有必要进行修订。
《条例》明确了四川旅游业发展的定位,提出了建设高品质宜居场所、休闲旅游度假区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
《条例》提出,发展特色旅游。具体来说,挖掘和利用当地红色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广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红色旅游品牌;鼓励以考古遗址公园、考古研究基地、考古工作站和考古发掘现场为依托的考古旅游;鼓励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乡村旅游;依托山地资源优势,支持发展山地越野、登山、攀岩等具有区域特色的户外运动;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开发阳光养生、森林养生、中医养生、乡村养生等健康旅游产品;支持依托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高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大型农场等建设研究基地(营地)
条例具有鲜明的四川特色。《条例》提出,发挥四川独特文化资源优势,挖掘古蜀文明、巴蜀文化、民族特色文化、四川历史名人文化等文化元素和内涵,培育基于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的旅游产品,促进文物保护利用和历史文化传承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推动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科技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成为旅游目的地。
《条例》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具体来说,鼓励采用新能源、新设备、新材料和新技术开发生态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业与工业、农业、科技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自然保护区、珍稀动物、古树名木等特色资源向科普旅游产品转化,促进休闲观光共同发展;鼓励培育旅游美食品牌,将旅游美食纳入旅游资源推广,提升川菜、川茶、川酒等川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发展主题化、特色化、定制化旅游演艺项目,支持各类旅游经营主体利用户外广场、商业综合体、旧厂房、产业园区等拓展旅游演艺空间;支持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会展等行业组织和经营者加强信息沟通和平台建设,利用相关专业会议展览、科技交流、体育赛事、文艺演出、节庆等活动,开发和推广相关旅游产品和线路。
此外,《条例》提出发展智能旅游服务。
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逐步减免门票。
为提高四川旅游服务质量,条例还对旅游服务设施、景区基础设施、旅游咨询服务、旅游商品购物区、旅游厕所等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提出,根据实际需要,在国道、乡村道路沿线合理设置厕所、停车带、观景台、驿站、自驾车房车营地、加油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服务设施;规定车站、码头、景区等。应当科学设置停车场、上下车站点,停车场、临时停车点与景区之间的汽车轮渡等交通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定价;明确在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目的地等。,根据条件规划建设特色旅游商品购物区,并设置方便游客进出景区的通道;鼓励景区设置洗手台、直饮水设备等便民服务设施。
同时,为促进无障碍设施的完善,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标识和指引无障碍设施,提供无障碍服务。
为了提高旅游质量,《条例》推动旅游业发展走出“门票经济”的单一模式,鼓励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逐步降低门票收费,通过免费开放景区和设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等方式彰显公益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全日制学校学生等减免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以及免除未成年人门票费等优惠方式。
红星新闻记者彭静
编辑余曼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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