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鹤庆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将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
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杨鹤庆介绍,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修改:
一是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二是完善公司民主管理的规定。
第三,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监管。
第五,完善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第六,完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张彦良北京报道。
编辑蒋鹏编辑邓凡光。
微信扫码
QQ扫码
您的IP:10.1.228.218,2025-12-20 12:33:50,Processed in 0.25293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