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鹤庆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将对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鹤庆介绍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三审稿)。202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修改:
一是强化对行政复议履行的保障和要求。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
二是增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前置。
三是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措施。方便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通过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告知行政复议前的相关情况。
第四,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管辖制度。规定:对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审理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张彦良北京报道。
编辑蒋鹏编辑邓凡光。
微信扫码
QQ扫码
您的IP:10.1.228.218,2025-12-20 14:29:36,Processed in 0.28619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