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文章 楼主

浙江省引进海外工程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版块:科技头条   类型:普通   作者:科技资讯   查看:77   回复:0   获赞:0   时间:2023-05-18 05:14:01

浙江省科技厅起草了《浙江省引进海外工程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贯彻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第一战略,壮大优秀工程师队伍,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请在5月23日前向浙江省科技厅反馈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71-87051080。


(相关资料图)

附件:浙江省引进海外工程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引进海外工程师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第一战略,大力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创新主体升级,大力支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引进海外工程师由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联合组织实施,省科技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支持我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应在我省注册、纳税、生产经营,国民经济产业分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之一;

(2)海外工程师是指企业聘用并持有我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专家邀请函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并在证书有效期内合法从事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外国人。

第三条  在市、县(市、区)财政引进当地企业海外工程师奖励和补贴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县(市、区,不含宁波,下同)对海外工程师的“引进、保留、使用”,确定省级财政对各县(市、区)的支持金额。具体方法如下:

(一)各县(市、区)海外工程师补助=县(市、区)得分/∑各县(市、区)得分总数×省财政海外工程师年度补贴总额。

(2)各县(市、区)得分按“引、留、用”三个得分总结,各因素按排名计算。全省各县(市、区)排名(不含宁波),第一名得最高分,每下降1名减1%,总得100分:

①介绍:即新引进的数量。各县(市、区)在当前考核年度(一般为自然年)新引进的海外工程师数量,权重为30分。

②保留:即保留的数量。上一考核年度(一般为自然年)各县(市、区)新引进的海外工程师数量,当前考核年度仍在岗,权重为30分。

③使用:即当前岗位数量。截至目前考核年度,各县(市、区)在职海外工程师总数,权重为40分。

第四条从山区26个县和岛屿地区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可以纳入飞行地点的统计数据。省级企业的引进由企业自行承担,由属地统一,属地按照其政策给予支持。

第五条每年上半年集中组织申报,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材料。申请资助应提交《浙江省引进海外工程师在职统计表》和《浙江省海外工程师汇总表》(详见附件1、2)各县(市、区)科技局商业财政局填报后,报省科技厅。

(2)审查和评估。各县(市、区)报告的材料经省科技部审核后,会同省委人才办公室、省财政部确定各县(市、区)的评价结果和省财政转移支付金额。

(三)发文公布。各县(市、区)引进海外工程师评价结果,由省科技厅发文公布。

第六条加强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评价、激励和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推进政策直接享受。各区市应加强绩效自我评价、监督指导,市科技局财政局每年填写《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年度实施绩效自我评价报告》(见附件3),报省科技部。省科技厅每年通报各县(市、区)引进海外工程师情况,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并通知,取消当年县(市、区)省财政资助资格,追回拨付的资金。

第七条各县(市、区)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补贴标准和程序。

第八条地方政府应当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的成果,探索和实施各种收集的信息,避免多次填写。

第九条省科技厅负责解释本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原《浙江省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暂行办法》(浙江省社会发展〔2017〕78号)同时废止。

 
回复列表
默认   热门   正序   倒序

回复:浙江省引进海外工程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Powered by 7.12.10

©2015 - 2025 90Link

90link品牌推广 网站地图

您的IP:10.3.37.9,2025-08-24 08:52:16,Processed in 0.92473 second(s).

豫ICP备2023005541号

头像

用户名:

粉丝数:

签名:

资料 关注 好友 消息
免责声明
  • 1、本网站所刊载的文章,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参考和借鉴。
  • 2、文章中的图片和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
  • 3、文章中提到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本网站不对其性能、质量、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法律合规性等方面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使用者自行承担风险。
  • 4、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因使用本站提供的信息、服务或产品而产生的直接、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或责任,使用者应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侵权删除请致信 E-Mail:34542512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