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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技人员的事迹标题怎么写,青年科技人员的责任与担当

版块:科技头条   类型:普通   作者:科技资讯   查看:43   回复:0   获赞:0   时间:2023-08-28 02:50:16

◎科技日报记者刘茵

深入实施青年科学家国家重点R&D计划,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不设职称和学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组中,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

青年科技人才发展再次迎来重磅政策!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和“起带头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事业早期的稳定支持,充分发挥其决策咨询作用,减轻其非科研负担。

文件强调,要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鼓励和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坚定创新自信,坚守科研诚信、科技道德、学术规范,勇于担当、求实创新、潜心研究。

《若干措施》提出,要引导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结合实际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原始创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选派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方式,到基层和企业开展科技咨询、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服务。服务效果是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

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冲锋陷阵”、“发挥带头作用”,是几项措施的一大亮点。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应急科技研究中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稳步增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资助项目比例保持在45%以上,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

《若干措施》明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要积极推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和重点科研团队年轻化,推动更多重要科研岗位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鼓励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设立科研项目,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主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值得注意的是,增加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早期职业生涯被写入文件。比如,逐步扩大中央高校和公益性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完善和实施基于绩效评价结果的动态分配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比例逐步提高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引导青年科技人才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前沿科学问题研究。

《若干措施》还提出,完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培养机制。合理确定基础前沿和交叉领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数量,合理扩大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后研究规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劳务费”可根据博士后参与项目研究的实际情况收取,并统筹用于博士后培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在产业技术创新实践中培养青年科技人才。

《若干措施》明确,要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的决策咨询作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要积极推荐活跃在科研一线、有责任心、有信誉的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科技评价专家库。

《若干措施》提到,要提高科研单位自主评价人才的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开展分类评价,完善和落实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晋升机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要坚决破除“四才”、“数帽子”倾向,形成既充分发挥高质量论文价值,又坚决反对单纯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氛围。

《若干措施》要求,减轻青年科技人才的非科研负担。继续推进青年科技人才减负行动,坚持科技项目管理以结果为导向、简化流程,健全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助理制度,认真落实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避免在填表、科研经费报销等方面多加码;确保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每周参加非学术事务活动不超过1天,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并将青年科技人才的科研时间纳入单位考核。

《若干措施》还提到,要加大力度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青年学术带头人发起并牵头组织国际学术会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适当措施提高青年科技人才职业生涯早期报酬,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向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来源:科技日报

编辑:刘一阳

审核: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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