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媒体记者Tommy被附近项目建设吓坏了,养殖企业损失严重。于是,养殖企业将施工方等单位诉至法院。8月27日,记者从芜湖繁昌区法院获悉,近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繁昌区法院成功审结一起噪声污染典型案件。
2018年11月起,繁昌某养殖公司孔雀养殖场的蓝孔雀出现无精打采症状,产蛋率下降。通过防疫专员现场调查和实地走访,认为孔雀的症状很可能与附近高速公路隧道爆破施工产生的噪音有关。
某养殖公司立即向相关单位和组织反映情况,但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某养殖公司将某爆破工程公司、某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等4家单位诉至繁昌区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0余万元。
养殖公司起诉称,2018年底,由于某道桥集团在某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爆破方式,该集团养殖的蓝孔雀因爆破地点靠近其养殖场,受到爆破产生的噪声污染惊吓,羽毛无法正常生长,产卵率和受精率直线下降,甚至出现非正常死亡,造成严重损失。
该案一审、二审后,法院认为,四被告存在爆破等施工行为,且未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与原告某养殖公司饲养的蓝孔雀受到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为100%。
根据原告对其损失的证明及被告的辩护意见,综合认定其损失。近日,法院终审判决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5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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