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8月28日,官方网站,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广州市强化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支撑体系,以高水平科技自主持续赋能广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新快报记者黄文钊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注重给企业带来财务效益。
《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在R&D加大投入,支持企业通过参与市、校、企联合资助计划开展基础研究,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上年申报情况,可享受R&D费用税前扣除,最高奖励不超过70万元。支持创建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型国有企业,对认定企业的R&D投资在绩效考核中视同利润并按一定比例加回。对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南沙重点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期。
在人才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简化企业人才引进流程,保障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的急需人才入户需求。推行科研学分制,创新“认定+选拔+选拔”综合人才评价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探索在重点企业推行“特岗”制度,下放人才评价权限。
《若干措施》着眼于金融惠企,促进科技企业活力。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市级资金池的撬动作用,补偿合作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造成的本金损失,探索提高科技型企业成立两年内风险损失补偿比例,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贷款额度。同时,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将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纳入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
“一个项目,一个政策”服务于企业主体
服务企业主体更好、更大、更强,《若干措施》拿出了真金白银。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支持企业购买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服务,市级资金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小巨人”和省级“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
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和质量提升,《若干措施》提出,对“十四五”期间广州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2%在省级普惠性投资奖励基础上给予1: 1配套支持;对当年新开工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政策”给予后续支持。制定若干加快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奖励和补贴额度。
此外,《若干措施》注重以产品促企业,拓宽企业的市场辐射面。具体来说,加大对首套、首批、首版的奖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首版软件R&D项目,按投资额不超过30%给予奖励,最高300万元;符合市级目录要求的产品,以不超过单套销售价格30%的价格奖励同一企业同类设备产品。成套设备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单台设备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数论
2022年,广州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数量分别超过1.23万家和1.67万家,均创历史新高。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比上年增长25.6%,小规模部门比上年增长33.5%。上市公司108家,占全市上市公司的75%。
从产业构成来看,广州市近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约占80%)集中在直接支撑制造业R&D、创新和转型升级的技术领域,其中先进制造和自动化占19%,电子信息占33%,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新能源和节能各占10%左右,其中近20%集中在高技术服务等能提升制造业服务的领域。
从经济贡献看,6103家“四上”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超过1.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24%,平均工业产值约为“四上”企业的3倍,为稳经济、稳就业、保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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