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增值税法草案28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将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制度。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约占全国税收的30%。此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增值税法草案。根据各方建议,二审稿明确增值税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草案二审稿还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纳税信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登记,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调整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报NPC人大常委会备案。
为了突出增值税的特点,草案二审稿增加了一条规定,即增值税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示。草案二审稿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简易计税的具体情形,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此外,建议纳税人有自主选择免税额处理方式的权利。该草案二审稿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表示,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范围、征税方式和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退税制度,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增强市场预期和信心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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