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魏夫妇在四川省三台县老家领到了一套安置房。简单办理了家用安装和水电安装后,他们就出去打工了。
时隔多年,2022年12月,夫妻俩回到家,发现自己家的门锁已经被换掉,里面还住着一对陌生的夫妻,房间里原本的生活用品也被丢弃。更令人不解的是,魏夫妇多次协商,对方仍拒绝腾退房屋。
今年4月,魏先生夫妇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了解,这对奇怪的夫妇是赵和徐。因为开发安置房项目的建筑公司欠他们材料费,他们认为可以通过强占房屋来督促开发公司及时解决经济纠纷。
经法院调解,赵夫妇将房屋返还给魏先生正常使用。同时,赵已向三台县人民法院铜川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向开发商索要材料,其诉讼请求已被法院受理。

▲三台县人民法院离奇经历:
夫妻二人下班回家,发现门锁被换了。
住在家里的两个陌生人拒绝搬走。
2014年,魏夫妇获得安置房。因为家庭经济不富裕,夫妻俩只办理了水电安装安装,房间里只有比较简单的生活设施。随后,两人外出打工。
2022年5月,夫妻俩时隔8年回到三台县。来到他们的安置房,他们惊呆了:房子的门被钢筋焊死了,不能回家。无奈之下,魏先生报警,随后警察和社区干部来到现场,一起开门。
在家呆了几天,魏先生和妻子又出门了。2022年12月,他们再次回家时,发现房子的门锁已经被换了,原本放在自己房间的生活用品被丢弃,变成了别人的生活用品。夫妻俩只好再次报警。据警方调查,更换门锁的人是赵某和徐某,他们是夫妻。徐就住在这里,家里放了很多自己的生活用品。
面对魏夫妇的要求,赵夫妇拒绝搬出。此后,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交涉,但赵夫妇仍拒绝腾退。而是扬言“如果业主强行进屋,事情就不解决了”,并将自己的日用品、家具、家电等东西留在房间里,拒绝参与调解。
无奈起诉:
因为开发商欠材料钱,两人就占着房子住。
经法院调解,房子已腾空
由于赵夫妇拒绝腾房,魏先生夫妇只能住在别人家。明明是魏夫妇的房子。为什么赵先生和赵夫人一直住在这里?
多次协调无果后,魏夫妇提起诉讼。今年4月,魏先生向三台县人民法院铜川人民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调解或判令被告立即将房屋返还原告,并支付房屋使用费20000元/年(2022年5月起至返还之日止)及财产损失5000元,共计25000元。
铜川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时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并主动与赵某、徐某联系沟通。据承办法官介绍,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说服沟通,他们了解到赵夫妇之所以强占房屋,是因为他们与开发安置房屋工程的建筑公司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以为强占房屋可以督促开发公司及时解决经济纠纷。其实和魏先生夫妇没有任何纠纷。
“就是开发商拖欠赵的材料,赵想让开发商解决问题。”承办法官表示,在了解了事情的起因后,他们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占用他人房屋的违法性以及对赵某、徐某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也从合理的角度告知了魏某夫妇,他们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只能长期借用他人房屋,正常生活无法保障。
同时,承办法官告诫赵夫妇要配合法院及时腾退被占用的房屋,让魏夫妇正常使用,取得房主的谅解,并就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给予指导和法律帮助。
最终,双方于近日达成和解。赵主动将屋内物品搬走,并将房屋归还魏先生夫妇正常使用。魏先生还向法院提交了民事撤诉申请。同时,赵为维护自身权益,向三台县人民法院铜川人民法庭提交了向开发商索要材料的起诉状,其诉讼请求被法院受理。

▲资料图据土冲创意律师解读:
两人侵犯了房屋主人的合法财产。
最坏的情况下,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那么,根据本案的情况,公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遇到这种情况如何维权?开发商和赵夫妇违反了哪些法律?对此,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律师,给予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解读。
四川圣昊(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表示,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是绝对的,除了财产权人(魏夫妇)之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不侵犯的义务。如果侵权,我国民法典会让侵权人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会拘留。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我国刑法的惩处,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论处,符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或者经要求退出后拒不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生活安宁的行为。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童伟表示,赵夫妇侵犯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财产。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如果开发商欠赵夫妇材料费,赵先生应依法维权,不应占有私有财产,因为房屋已经通过开发商交付给业主,业主享有所有这些权利的全部权利。如果别人想主张这个权利,没有法律程序是不可能的。同时,如果赵夫妇想要维权,应当依法提起诉讼维权。
红星新闻记者唐小军
编辑何险峰编辑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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