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欠款5万多,名下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怎么办?8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甘孜州法院获悉,得荣县法院执行局以“以物抵债”的方式,灵活了结一起执行案件。双方自愿协商每株虫草价格50元,被执行人用1050株虫草抵申请执行人债务52500元。

▲法院组织双方检查虫草甘孜州法院工作人员。本案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查某长期拖欠罗某部分工程材料款。罗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扎某起诉至得荣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执行干警调查,被执行人扎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扎某在虫草季节采集挖虫草后履行还款义务。
履行期限已过,扎某带着挖出的虫草来到得荣县法院,请求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认为“以虫草抵债”的方案可行,但需要申请人同意,双方就虫草价值进行协商。于是,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拨打罗的电话,因其关机无法联系。经多方打听,得知罗在牧区放牧,山上没有信号。

▲警察送虫草进山。考虑到虫草保存时间不宜过长,法院执行小组立即驱车前往海拔4000多米的远牧点。途中山路崎岖、陡峭、颠簸。经过2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执行队终于到达4000多米的雪山深处,在当地村干部的协助下,找到了申请执行人罗的田园小屋。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协调下,罗同意用冬虫夏草抵债。最终,双方自愿以50元的价格协商好每条冬虫夏草的价格,用1050条冬虫夏草抵了5.25万元的债务。

▲申请人感谢法院成功结案后,罗端来热酥油茶,对法院执行团队深表感谢。
栖霞康迪红星新闻记者蒋林
编辑张莉编辑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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