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8月28日电26日,深交所向振邦智能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通过降低绩效考核要求等方式向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是否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关注函显示,8月22日,振邦智能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调整后的激励计划仍以2020年为基准年,降低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禁和股票期权行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级业绩考核要求,将降低2020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增速。
深交所对上述调整表示关注,并要求振邦智能就以下内容进行核实和说明:
一、激励方案初稿显示,振邦智能设定的业绩指标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情况、公司历史业绩、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预期,设定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请说明原业绩考核指标及行权条件的具体背景,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外部经营环境、未来发展规划等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等。,并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前期考核指标是否审慎合理。
二、请详细说明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否仍具有足够的激励作用,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请律师核查,明确意见。
第三,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4名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04%。请说明振邦智能是否通过降低绩效考核要求向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是否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官网显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20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电子智能控制器、储能、逆变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根据振邦智能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19亿元,同比下降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7万元,同比增长7.94%。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振邦智能跌0.43%,报35.09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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