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见习记者孟报道
黄冈师范大学助理教授许绍雄曾因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而备受关注。
目前在香港理工大学做博士后,从事稿件退稿的研究。喧嚣过后,他希望人们更多地关注他的撤稿研究本身,他也愿意分享自己对撤稿现象的看法。
在他看来,与国际期刊撤稿相比,中国学术期刊撤稿量很小,说明中国学术期刊还没有真正拥抱国际上日益流行的学术撤稿机制。他估计,一旦严格追查,“国内学术期刊应该会出现大规模撤稿。”
至于最近有关部门组织的五年论文调查,他的观点很明确:学术造假不应该设时间限制。
中国科学报:请介绍一下您对撤稿的研究。
许绍雄:我的研究重点是SCIE/SSCI/A & amp;HCI期刊的撤稿。本人博士研究的原课题为“撤稿污名理论”,旨在促进撤稿研究的理论深度,加强学术对撤稿通知语言重要性的认识。
我主要以撤稿通知为数据源开展进一步的研究,采用实证和定量的研究方法,涉及大规模的数据收集、编码和分析,大部分工作必须手工完成,非常费时费力。比如我的博士研究项目,收集了近16000篇与撤稿相关的文献,对其中的7650篇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编码,提取了近百万条数据项。
从2018年初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至今,我已经发表了10篇研究论文。其中,SCIE/SSCI/A &;HCI一区2篇,二区4篇,三区1篇,ESCI篇,2章。此外,还发表了2篇学术综述文章。
中国科学报:这是一项攻击性的研究吗?
许绍雄:很多朋友开玩笑说我是“学术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善意地提醒我不要做罪人。很明显,这是对我的误解。说实话,我并不担心在研究工作中得罪人。
首先,我研究的所有原始数据都来自于撤稿通知,都是现有的,公开的。其次,我的研究没有导致任何文章被撤回或任何机构或个人受到惩罚。最后,我现有的研究并没有针对任何一个国家、地区、机构或个人。
事实上,我已经不止一次被指控学术不端了,请分析一下我的判断。我只向他们推荐相关资源平台,建议他们向相关学术诚信监管部门举报。
我想我的研究将有助于学术界更加客观、全面地认识撤稿现象。比如我的一个研究,分析了6800多个撤稿通知,发现了17个撤稿原因。根据严重程度,将这些原因分为四类:公然不当行为、不当行为、可疑行为和非故意错误,为差异化预防和惩罚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依据,有助于大家避免盲目污名化撤稿。
中国科学报:国内外对撤稿和学术不端的研究有什么不同?
许绍雄:我没有这方面的数据,但我个人认为,活跃在国际学术平台上研究撤稿的国际学者远远多于国内学者。然而,我很高兴地注意到,一些中国学者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关于收回的重要研究。
遗憾的是,我还没有在国际英文学术期刊上找到任何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撤稿现象的论文。事实上,与国际期刊撤稿相比,中国学术期刊撤稿的情况非常少,这说明中国学术期刊还没有真正拥抱国际上日益流行的学术撤稿机制。然而,中国学者在国际英语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大量文章被撤回。中外在撤稿机制普及程度上的反差值得深思和研究。
中国科学报:我国学术界应如何应对撤稿,遏制导致撤稿的学术不端行为?
许绍雄:政府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多个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然而,学术不端行为的现状依然严峻。2003年至2017年,中国科协每五年组织一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学术不端行为较为严重。据此推测,国内学术期刊应该存在大量撤稿现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此,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这项政策。
中国科学报:最近有关部门组织的论文调查了五年。有人称之为打击学术不端的“运动”。你怎么想呢?
许绍雄:当我看到论文落后调查的新闻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是五年?作为利益相关者中的一员,我很好奇决策部门设置五年时限的依据和目的。如果非要加个期限的话,我建议追溯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时候。基础是中国经济拥抱世界,科技要跟上。1923年发表在荷兰某学术期刊上的一篇文章,2003年被撤稿,从发表到撤稿间隔了80年。
在我看来,设定回溯的时间限制有两个后果。第一,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就像绝育不彻底一样,容易死灰复燃。第二,有些人被赦免,有些人被惩罚,这是不公平的,不利于真正改善学术生态。总之,我对倒查时限的看法很明确——不应该设置学术造假。
另外,如果这真的是“运动式”的学术打假,我担心会走过场,赶苍蝇,逃老虎。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必须保证调查程序的透明和结果的公开,让一切以学术为名的事情都在阳光下接受事实、科学和时间的检验。
微信扫码
QQ扫码
您的IP:10.1.228.218,2025-12-30 08:02:34,Processed in 0.25285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