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8月初,受台风“杜”影响,华北、黄淮等地出现极端降雨,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京冀受灾严重。
8月30日,红星新闻从最高法获悉,为指导各级法院做好相关案件处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评选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汛期相关矛盾纠纷的三个典型案例。

▲创意图根据图宠创意公布的案例,包括某环保公司申请解除安全案。据介绍,原告宁夏某公司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某环保公司支付货款2700万元。诉讼期间,宁夏某公司依法申请保全某环保公司价值2700余万元的现金和财产。之后,双方签订了解除银行账户冻结措施、环保公司提供等值的财产置换保全、分期付款等调解协议。2023年7月31日,环保公司申请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当时北京门头沟区突降暴雨,多条主干道被淹,车辆无法通行,出行严重受阻。但考虑到巨额财产冻结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门头沟法院很快受理了申请,并裁定解除。警方克服困难,在48小时内解除了对环保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为受灾期间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保驾护航。
最高法认为,这次洪涝灾害不仅影响了老百姓的生活,也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在上述案件中,人民法院秉持积极司法、文明执行的诚信理念,在暴雨当天克服困难,及时解除对企业巨额财产的冻结措施,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为受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天灾无情,人间有爱。法院通过“放水养鱼”的行动,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既实现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又激发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恢复正常运营后,环保公司尽快组建抗洪抢险队伍,向受灾地区捐赠物资,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民营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责任。
据悉,这批典型案例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关注民生,为民解忧,传递司法温暖。面对灾情,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及时解决受灾特殊群体的燃眉之急,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传递民生先行的司法温度。第二,坚持积极司法,注重从源头上解决纠纷。诉讼治理之源是“乔峰经验”在新时期的延伸,能够有效预防和解决纠纷,服务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大局。快速有效地解决涉灾矛盾纠纷,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保障受灾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是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人民法院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实时掌握听证所涉案件信息,积极延伸职能,第一时间开展纠纷解决工作,与相关部门紧密对接,做好多维度纠纷解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力促进了灾后恢复重建。
据介绍,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主动司法,主动作为、服务一线,全力化解防汛相关矛盾纠纷,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红星新闻记者齐彪在赵倩报道。
编辑郭庄编辑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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