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获悉,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对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最新定义,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为中心,水平半径为55km的空间区域。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已完成新版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的绘制,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为保障机场净空安全,保护要求以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为依据,包括:
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排放大量烟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修建靶场、烈性炸药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标志使用的植物;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和其他产生大量烟尘的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爆竹;在民用机场边界外5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放物品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的活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从事前款所列活动,不得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
禁止在航路两侧边界30公里范围内修建对空射击靶场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
同时,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高压输电塔,未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的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杜玉泉实习记者钱虎
编辑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