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的大幕已经拉开。
2023年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开展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截至《电器》记者8月25日发稿时,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准备并提交申请报告,地方发改委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企业名单需要等待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然后研究公布。

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延续了第一批行动的原则。
首先,行动的参与者仍然是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家电的生产企业,对申报企业没有具体的门槛。申报企业需就本年度废旧家电回收目标、回收体系建设、家电拆解处理、信息化管理等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其次,坚持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鼓励更多的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
第三,行动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在第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家电生产企业积极拓展回收渠道,创新回收方式,优化仓储设施,畅通运输网络,加强流程管理,提高处理能力和资源循环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提到,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积极与各类家电生产企业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建回收网络,加强回收产品流向管控,深度参与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家电更新消费和绿色发展。可见,电商平台虽然不能成为行动宣言企业,但也会深度参与。
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是我国建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新尝试。目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采用的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并行模式。其中,基金制实施十余年,虽然成效显著,但存在“入不敷出”等现实问题。
从近两年的行业实践和政策导向来看,家电生产企业目标责任制将成为生产者延伸责任制的重点发展方向。从这两个行动来看,恢复目标责任制坚持了“企业自愿”的原则。
今年7月,有关部委也对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总结,提炼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总体来看,第一批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电器》记者了解,作为首批六家试点企业之一,长虹已申报参与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据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器废弃物处处长陈晖介绍,长虹格润作为西部最大的家电拆解企业,将继续积极参与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组织的第二批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不断引领家电回收拆解行业的标准化、专业化走向深入。
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家电企业来说,缴纳基金是强制性的。有了基金,执行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仍需时日。”所以,对于家电厂商来说,参与回收仍然是一门“选修课”。然而,随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双碳”目标的日益临近,废旧家电回收已成为家电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回收将成为未来企业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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