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立法应为学前教育的下一步发展指明方向。
8月28日,学前教育法草案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初步审议。草案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主要由政府举办,大力开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幼儿园应当根据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的课程内容,不得采用小学的教育方法。
三年前,教育部就学前教育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与三年前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相比,由于出生人口的下降,中国的学前教育正面临着变化。因此,学前教育立法需要回应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学前教育立法的重点应放在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普及优质学前教育上。前段时间,我国学前教育的主要问题是入园难、入园贵。教育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教育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幼儿园数量比上年减少5610所,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数量比上年减少177.66万人。学前教育不再是“一园难求”,而是“一园难求”。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力量进入学前教育的空间会迅速缩小。随着适龄儿童的减少,招生陷入困境,接下来可能会有大量的民办园退出,各地公办园的比例会增加。学前教育立法应为学前教育的下一步发展指明方向。
学前教育法草案提出,国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具有公益性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如何实现合理布局,既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又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这就需要强调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资责任。在出生人口减少的背景下,不应该减少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而应该加大投入,包括扶持一些民办普惠园。要以“小园小班化”为原则,提高幼儿园建设标准,优化学前教育布局。要应对出生人口的下降,适当的办法是提高幼儿园建设标准,减少每班人数,提高师幼比。
如何保证学前教育的投入?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因为义务教育具有义务性、均衡性、免费性、强制性,很难立法将三年制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但将一年制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比较好。此举可以明确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责任,也明确了学前教育教师的责任和地位,有利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其权利和待遇。
草案还明确,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障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同工同酬。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如果能将幼师进一步视为义务教育教师,必将激发幼师活力,吸引优秀人才到幼儿园任教。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草案“小学不教授课程内容,采用小学教育方法”,也有赖于幼儿园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提高教学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对孩子进行初等知识教育是一种相对简单易行的幼儿园教育方式,对教师要求不高,而上小学,开展基于游戏的活动教育,对幼儿园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普及优质学前教育是必须补上的“教师短板”。
接下来,我们期待听取各方意见,围绕如何构建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行充分博弈,以立法明确学前教育地位,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熊丙奇
编辑虞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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