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刘茵)记者8月31日从科技部获悉,截至8月16日,今年科研助理岗位已吸纳高校毕业生12.5万余人。
这得益于两个多月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科技部和教育部的动员协调,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的有效推动,以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行动。
“科技部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落实中央稳定就业部署的重要政策措施。”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说。
根据中央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火炬中心成立了科研助理发展专班。同时,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形成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任务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合力。
一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整体推进。另一方面,政策文件密集出台,细化工作要求。
6月8日,科技部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发展科研助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6月13日,科技部下发《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发展工作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提出了详细的工作进度要求;7月13日,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科研助手开发实施工作的通知》,从国家层面、国家高新区、自创区三个方面部署具体实施任务,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该负责人介绍,在加强中央与地方协调配合、挖掘岗位资源、做实做细服务的同时,多渠道开辟研究助理岗位。比如,积极利用地方各级科技项目和基地平台设立研究助理岗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积极开发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研究助理岗位。
浙江海宁等地方科技部门在新修订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纳入了科研助理的培养。河南省洛阳市科技局根据创新主体数量和科技项目承担的动态变化,加大开发实施力度,开发实施岗位数量同比增长190%。
为确保地方政府能够精准有力地推进科研助理岗位的开发实施,科技部还注重第一时间细化分解任务指标,综合考虑地方和国家高新区经济体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国家科技项目承担情况、可支配财力等因素,确定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任务指标。特别是针对国家高新区等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点载体,将制定实施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高新区。
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有关政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统筹使用科技项目结余资金,用于科研辅助人员的支出。一系列支持科研助理发展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合肥高新区将科研辅助人员的发展情况作为区级协同创新百强评选的一项指标。新乡高新区对区内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以此类推。
值得一提的是,科技部还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跟踪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岗位开发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并与科技日报及相关地方开展了科研助理系列报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科技部将继续在促进高水平创业和高质量就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统筹推进强创新、促创业、助就业。”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各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的协调和工作调度,推进研究助理岗位的制度化、长期化;聚焦重点领域,引导和支持各级科技项目承担者和科技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
记者了解到,后续,科技部还将加强研究助理岗位的宣传,增强研究助理岗位的吸引力。同时,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加强创业培训等方式,推动更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
(相关报道见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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