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优质教师队伍建设进展和成效以及国家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情况。
会上,教育部教师事务司司长任友群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教师待遇保障工作,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政策加以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农村教师待遇保障工作。
一是继续巩固“不低于”成果。在全面落实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基础上,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联动机制,继续巩固“不低于”成果,使教师工资待遇总体上得到较好保障。
二是深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教育部、财政部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对在中西部22个省份原连片特困地区县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目前,已有22个省的715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130万名教师。目前各地已经形成了“越基层、越艰苦、待遇越高”的乡村教师待遇格局。
三是加大对乡村教师的职称评聘力度。2020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中小学教师,其职称可按规定有针对性地评聘使用,中高级职务可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受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2022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教师职称评聘优惠政策。目前,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落实向乡村教师倾斜的要求,缓解了乡村教师职称评聘难的问题。
四是推动加强农村教师住房保障。教育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善了教师住房保障制度。截至2023年7月底,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房500多万套(间),可解决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1500多万新市民、青少年等群体住房问题,乡村教师也可享受类似政策。
任友群还提到,为应对人口变化趋势,教育部委托专家团队开展教师资源整体优化配置研究。基于“七普”数据预测,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未来农村教育规模将会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可能出现结构性失衡,农村教师数量也会相应减少。面对这种情况,有必要尽快落实各级教育城乡教师资源配置规划,继续大力支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村教师待遇保障。同时,农村教师自身也要积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为改变农村教育面貌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吴洋北京报道。
编辑张莉编辑了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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