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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丨避免IPO“一查就撤”“带病闯关”,不能只靠行业自律

版块:科技头条   类型:普通   作者:科技资讯   查看:61   回复:0   获赞:0   时间:2023-10-25 09:07:15

注册制对监管层和市场投资人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证监会再释放对投行IPO项目“一查就撤”“带病闯关”等突出问题的强力监管态度。证监会通报了对8家券商投行内控及廉洁从业现场检查的情况,并点名了7家被处罚的券商。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四大类问题,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有效性不足;二是“三道防线”把关不严;三是薪酬绩效考核体系不合理;四是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三道防线”即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一道防线,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制衡、监督为二道防线,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全面监控为第三道防线。


真正注册制,不能只靠自律


自从A股全面推进注册制,有人便产生了错误观点,错误认为全面注册制就是没有上市门槛的市场,未来企业监管全靠自觉。即便是发达国家的成熟资本市场,依靠的也并非只是自律。比如,为什么有的上市公司会主动退市?因为不退市,企业的大股东会遭遇严重的损失。如果存在财务问题,证监会会给予处罚,而处罚并不是唯一损失,紧随处罚而来的是律所发起的集体诉讼、为获得奖励的内部人举报、空头机构的做空报告。


从发达国家成熟资本市场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不难发现,我国注册制该有的政策方向应该是“监管把门、市场定价”。监管把门,把的是信披质量,保障企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的确,注册制将决策权还给市场,但市场做决策的前提是信息,若是信息虚假,又或者投资人对公开的信息不信任,那么“市场决策”就无从谈起,市场会进入一片混沌当中。


当然,监管把门,也并非监管单独行动。中国A股市场有数千只股票,光靠监管、光靠舆论是不够的,监管把门要发挥几方面的力量:


其一,要发挥投资人的力量。要疏通投资人申诉渠道,可以考虑引入律所集体诉讼、风险代理等法律机制。


其二,要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力量。此次对券商进行监管处罚,就是为了提升中介机构的主动性。要让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等方面承担一定连带责任,中介机构是专业力量,对于企业信披质量本该更加专业,更早发现问题。


其三,要发挥市场相关方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考虑奖励机制来鼓励内部人举报,但需要注意,举报必须以取证为目标。考虑引导券商等机构给予上市公司客观的行业和企业评价。不要怕坏话,我们担忧的应该是问题被掩盖,而不是问题被揭发。


综上,监管把门是注册制的关键一环。注册制不是降低企业IPO门槛,反而是抬高了企业IPO门槛。


引导市场理性更重要


注册制推进后,还有一个谬误在于,有些人认为注册制只准涨、不准跌。这也是错误的引导,注册制下,监管层的确不应该再去干预价格走势。当然,宏观面,股市整体出现了流动性问题,是需要有干预的,通过流动性干预来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但在市场上,具体针对个股则要尽量由市场自己去做出判断。


也就是说,从个股的角度,政府的责任是保障信息真实、及时、准确,若是投资人已经获取了可靠的上市公司信息,发现了上市公司存在问题,还要刻意抬高股价,那么这种不理性行为的问题应该由投资人自己买单。所谓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条总原则不会改变。故而当前,对于部分股票股价出现短期炒作、击鼓传花的问题,监管部门应该要求上市公司及时信披,并针对信披瑕疵给予处罚,这是正常的注册制监管方式。


回到IPO,“一查就撤”“带病闯关”等问题其实就是信披质量不高的问题,为了在IPO的时候误导市场给予更高报价,有些上市公司就掩盖企业真实信息,甚至有些上市公司会和机构报价团沆瀣一气,报出虚高的定价。而证监会对于IPO环节的信披质量治理,直接影响到市场机制能否在IPO阶段发挥作用。


综合来看,注册制对监管层和市场投资人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市场监管层,以信披质量为核心点,要去适应新的监管方向,要去除杂音,专心应对核心问题核心矛盾。对于市场投资人,当理解市场参与者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赚到钱,造势、击鼓传花等手法是过去式,已经不适合未来的资本市场。A股的未来目标,不是指数多少点,而是提高A股有效性,让信息披露和股价方向匹配,让价值投资赚到钱。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盘和林(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


编辑 赵瑜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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