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报道,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对熔盐储热等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安全调查的通知。
5月7日,河南豫能控股有限公司鹤壁丰和发电有限公司与华润电力润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熔盐储热项目发生熔盐高温爆裂事故,造成1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指示,要求系统调查熔盐储热项目及其安全风险控制。为查明底数,加强监管,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熔盐储热项目安全调查,及时了解单位投资建设或参与建设的熔盐储热项目数量、位置和投资主体,准确掌握熔盐材料成分的比例,认真分析项目安全风险,与材料设备供应商及相关专家合作,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熔盐材料成分不明的,不得使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各电力企业要举一反三,系统梳理本单位涉及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从安全生产组织建设、责任制健全、双重机制落实等方面深入调查项目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弥补不足,堵塞漏洞,提高项目安全生产水平。
3、各电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能源综合利用科研、试点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和现场管理,督促和指导全体员工,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新转岗人员、外包外包人员,全面了解项目的生产原理、运行机制、工艺特点、隐患和管理要求,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和逃生方法,有效保障项目安全生产,防止和遏制各类事故。
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和派出机构应当立即组织辖区内电力企业对熔盐储热等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安全调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023年6月30日前,全国电力安全委员会企业成员单位应将企业熔盐储热等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安全调查和风险控制情况报送全国电力安全委员会企业成员单位以外的电力企业调查和风险控制情况(含电子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微信扫码
QQ扫码
您的IP:10.1.228.218,2025-12-20 12:43:24,Processed in 0.05482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