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2022年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将于5月底到期。别忘了做相关申报。本期仔细梳理了相关申报中的7个热点问题。让我们了解一下。
一、哪些企业需要相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年内未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往来,但需要提交国家报告的企业也应当按照2016年第42号公告第五条的规定进行相关申报。
二、企业应何时进行相关申报?
企业应当在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进行相关申报。
例如,2022年企业关联申报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关联申报的方式和方式有哪些?
纳税人可直接到税务服务厅申报或登录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四、关联方是否仅指企业?
关联方可以是企业、组织或个人。
5.G101000《关联关系表》在填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时是否需要填写所有关联方信息?
不,《关联关系表》只需填写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与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信息。
六、关联关系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规定了7种类型的关联关系,即A 控股关联,B 融资关联、C生产经营特许权控制关联、D购销、劳务控制关联、E任命、指定高管关联、F家庭、亲属关系关联、G 其他关联。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控制对方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回报而形成相关关系,则在填写相关关系表时选择“G.其它关联选项。
七、如何判断关联关系中常见的控股关系?
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股份总额超过25%;如果双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25%的第三方股份,则构成控股关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间接持股的情况下,即一方通过中间方间接持有对方的股份,只要对方的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例如,A 企业不直接持有C 但A.企业股份 企业直接持有B企业30%的股份,B企业直接持有C企业40%的股份,A企业视为间接持有C企业40%的股份。
好了,本期就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最后提醒大家,2022年相关申报工作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也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8161236,下次见!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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