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禁止参与/协助“买房负首付”、“零首付”等违法行为的郑重提示,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协助以“负首付”或首付分期付款为噱头的房屋宣传和销售代理。全文如下:
禁止参与/协助“买房负首付”、郑重提示“零首付”等违法行为
深房中协字[2023]8号
【资料图】
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
近日,有媒体报道“买房现负首付”相关新闻,反映我市出现“首付分期付款”、以“装修贷款”等形式诱导买家购房的违法行为。
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央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付款和变相首付预付款。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住房不投机”的定位,严格执行相应的内部业务管理,从现在起进行自查自纠。禁止以“负首付”或首付分期付款为噱头,以任何形式参与/协助此类住房宣传和销售代理。
如发现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有非法销售宣传或为消费者非法购房贷款提供咨询和协助,我会立即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我会还将按照《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等规定进行自律处罚。在严重的情况下,我们还将根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实施办法》和《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列入行业黑名单,并相应通知社会。
特此提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协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微信扫码
QQ扫码
您的IP:10.8.208.110,2025-12-17 08:22:39,Processed in 0.04635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