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中新经纬 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神雾节能发出年度报告询价函,要求其解释是否通过虚构业务虚假增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根据年度报告,神雾节能2022年营业收入15672.66万元,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负,毛利率持续下降。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38.88万元,占年营业收入的61.50%。本季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70.10万元,全年最高,但第四季度净利润-1180.50万元,全年最低。
对此,询价函要求神雾节能结合收入季节性特征、市场需求变化、成本确认依据和金额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活动净现金流量为年度净利润最高的原因;结合业务特点、业务安排、营业收入和成本确认时间和政策、业务收入实现、相关业务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信贷政策变化等,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下降、净利润偏离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经营收入变化趋势的原因和合理性。
年报显示,神雾节能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新能源电力行业和煤炭化工行业,其中能源电力行业营业收入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39.53%,煤炭化工业营业收入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39.53%。
询价函要求披露能源电力和煤炭化工业务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能否在能源电力行业和煤炭化工行业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年报显示,神雾节能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4619.10万元,同比增长20.21%,计提坏账准备30370.34万元后账面价值14248.76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90.91%,应收账款周转天数2223.59天,同比增长159.91%。公司在2022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中表示,按照行业惯例,工程EP项目一年的收款周期属于正常周期。
对此,询价函要求神雾节能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效率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结合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解释应收账款是否逾期,如有,解释业务主体、主要欠款人、坏账准备、逾期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公司计划采取催收措施。
同时,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复,解释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是否有真正的业务活动支持,公司是否通过虚构业务虚假增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神雾节能在二级市场24日收跌2.53%,报3.86元/股。(中新经纬APP)
资料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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