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武汉汉阳一名一年级学生在校园被老师撞倒后被碾压,被送往医院抢救后死亡。司机被警方带走调查。
据悉,事发学校是武汉市汉阳区虹桥小学月湖校区。据媒体报道,汉阳区教育局和学校介绍,事故发生地点在学校,距学校大门10米以上。事故发生在5月23日下午第一节课前9分钟。司机是学校四年级的语文老师,班主任。事故发生前,他从学校地下车库把车开到离学校门口十几米的地方,等着另一位老师同行。另一位老师上车后,车启动时撞倒了孩子。“也许是因为盲点,老师开车滚到孩子身上。”
根据公开信息,洪桥小学前身为中铁大桥局第一子弟小学,于2006年3月移交汉阳区政府管理,更名为汉阳区洪桥小学。2017年9月,洪桥小学月湖校区投入使用。
5月2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汉阳区青川街派出所询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但均未拨打。记者了解到,24日上午,受害学生家属、亲友到学校,与学校和教育局工作人员协商事故处理意见。截至24日下午3点左右,受害学生的家属、亲友仍在学校等待学校的处理意见。
一些学生家长质疑学校没有实施“人车分流”。5月24日,一名学生家长在学校门口观看红星新闻记者,学校校园有地下停车场,校园有后门,但通常学校不遵守“人车分流”的交通规则,“当我们接孩子时,经常有车从学校门口开出来。”
一些学校的家长告诉记者,学校门前的四个石墩之前有很大的间距,可以用于私家车通行。23日下午事故发生后,学校门口的石墩已被学校移动,原本可以通过车辆的石墩间隙变得更加紧凑。24日下午,记者可以在现场看到,学校门口的石墩有移动后的痕迹。石墩移动后,私家车无法从学校门口进出。
记者注意到,2020年8月1日生效的《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加强校园道路和交通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停车位,限速行驶。未经中小学、幼儿园许可,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除教育、教学、应急等特殊需要外,不得进入校园。
对此,5月24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武汉市、汉阳区相关学校和教育局,但均未收到回复。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胡闲鹤 记者 任江波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郭宇
您的IP:18.116.241.205,2025-05-11 03:04:01,Processed in 0.03284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