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头撞到墙上,用热水烫伤身体,掐脖子,咬手,用衣架、溜冰鞋和数据线殴打。。。事件发生时只有10岁的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到了自己母亲胡的虐待。
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海关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第二批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典型家庭教育指导案件,其中包括此类案件。
2019年底至2021年11月,胡某多次因学习、日常纪律等问题,对杨某实施抓头撞墙、热水冲烫身体、掐脖子、咬手、用衣架、溜冰鞋、数据线殴打等伤害行为,造成杨某身体伤害,经鉴定,伤害程度较轻。2022年10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同年11月10日,光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本案是一起被社区网格成员报告发现的监测侵权案件。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立即通知检察院有关情况,并就受害人的安置提出意见。检察机关介入后,与妇联等部门协商,对杨的监护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评估。
据调查,杨某某的家庭是重组家庭,母亲胡某某与丈夫关系不好。胡某曾遭遇前夫家庭暴力,情绪控制能力弱,有暴力教养习惯。胡某的暴力教育方式与养育压力大、教育能力不足、个人生活经历密切相关。评估认为,本案有可能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改变监护人的错误认知和行为。从未成年人的长期成长需要考虑。建议对胡某进行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动态评估其监测能力,并尽最大努力修复杨某出身的家庭环境。
经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协商一致,民政部门首先对杨进行临时监护,同时对胡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改变监护人的教养习惯需要长期的持续帮助和监督。为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各诉讼环节不脱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安和审判的职能优势,努力推进司法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在案件调查阶段,在与检察机关的协商沟通下,公安机关向胡某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对胡某夫妇进行了训诫。同时,检察机关、妇联、海关工作委员会与司法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工作者共同组成了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小组,开始了胡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胡家庭教育指导的切入点是观念态度的转变和家庭教育能力的提高。因此,专家组制定了详细的减压、情绪管理、教育技能和法治教育指导计划。
经过周围的教育指导,胡某某的理解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说:“我后悔了,很高兴我没有失手,伤害了我的孩子更多。”。此后,指导小组每两周举行一次会谈,对胡进行创伤咨询和心理教育,提高他的情绪意识和管理能力和家庭成长能力。经过七个月的指导和帮助,胡的不合理认知、与孩子的沟通方式、频率和亲子关系得到了显著改善。检察机关在对胡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同时,委托专业力量对受害人杨某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救助保护。杨某某的心理创伤已经修复,与胡某某的关系也很融洽。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祁彪 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编辑 张寻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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