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文章 楼主

成都哪些共享绿地可以带宠物进入?官方答复→

版块:科技头条   类型:普通   作者:科技资讯   查看:42   回复:0   获赞:0   时间:2023-06-15 12:33:47


成都之前发布了共享绿地点位


哪些允许宠物进入?


幼儿园能否招收3岁以下的孩子托育?


……


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


回应来了,速戳!


# 公园管理 #


@某市民:成都发布了共享绿地点位,请问哪些绿地可以带宠物?


市公园城市局:一是按照《成都市公园条例》第41条规定,“不允许携带猫、狗、蛇、猴等动物入园,市政公园禁止犬类等宠物入园”。我市狗伤人事件每年都有,且狂犬病毒仍未被消灭,因狗惊吓到孩子和老人引发争执更是时有发生,相关投诉较多。另外,狗在公共区域内随地便溺,无牵引乱跑等现象也让部分市民反感。公园内小孩和老人较多,《公园条例》本着维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经反复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将携带犬类或其他具有攻击性的宠物以及可能对游人造成伤害、惊吓的动物进入公园作为禁止条款。二是市民可以选择小游园、微绿地以及绿道等区域牵引宠物进入。三是目前有宠物进入公园的试点和专类公园的规划,如萌宠乐园等,市民可携带宠物前去体验。


# 医保接续 #


@刘女士:我想要从外地将医保转到成都,但成都市市本级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称从外地转回来的医保年限是不认的,需要重新购买满15年,请问有相关政策规定吗?


市医保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22号)要求,制定了《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242号)第四条: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2〕17号)其中第二项规定: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的,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转出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记录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费用后,缴费记录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无待遇享受等待期,按规定享受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托育服务 #


@徐女士:新津区某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的孩子,请问是否违规?


新津区:经区教育局核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0〕60号)、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以及《成都市新津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加强托幼衔接。


据了解,该幼儿园在满足了服务范围的户籍适龄儿童和服务范围内法定监护人全额持有房产的儿童后,仍有剩余学位。为了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给家长提供便利,可以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 景区管理 #


@魏先生:我近日准备在三岔湖景区拍摄宣传,景区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报备,否则无法进入景区拍摄,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


东部新区:经成都园艺博览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核实,在马鞍山码头区域拍摄无需报备,可自行前往,涉及无人机或其他航拍需遵守《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并向公安部门报备。 


温馨提示


大事小事烦心事


可点击下方链接


成都市网络理政社会诉求平台


或拨打12345进行反映


编辑 向财霞 母晓岚

 
回复列表
默认   热门   正序   倒序

回复:成都哪些共享绿地可以带宠物进入?官方答复→

Powered by 7.12.10

©2015 - 2025 90Link

90link品牌推广 网站地图

您的IP:10.8.251.137,2025-12-17 12:45:45,Processed in 0.40224 second(s).

豫ICP备2023005541号

头像

用户名:

粉丝数:

签名:

资料 关注 好友 消息
免责声明
  • 1、本网站所刊载的文章,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参考和借鉴。
  • 2、文章中的图片和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
  • 3、文章中提到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本网站不对其性能、质量、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法律合规性等方面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使用者自行承担风险。
  • 4、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因使用本站提供的信息、服务或产品而产生的直接、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或责任,使用者应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侵权删除请致信 E-Mail:34542512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