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李国全报道 8月4日,广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下称“《办法》”),本次修订维持原有的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医养结合补贴和等级评定补贴四个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同时提升资助申请、审核工作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本次修订维持原有的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医养结合补贴和等级评定补贴四个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其中,新增床位补贴项目,拥有自有产权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1.5万元,租赁场地建设的每张床位补贴1万元;护理补贴项目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情况,按照每人每月200、300、500元的标准对养老机构给予补贴;医养结合补贴项目,具备医保定点资格的,一次性补贴20万元,不具备医保定点资格的一次性补贴15万元;等级评定项目,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可享受有关一次性补贴,其中三星级5万元,四星级10万元,五星级20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补贴的精准度,综合考虑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外出就医、团聚等实际情况,《办法》将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关于当月入住期限的要求由“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修改为“老年人当月累计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老年人当月累计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即可享受护理补贴。
护理补贴项目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将原“资助年度内无重大责任事故”的条件要求修改为“资助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提升了对养老机构的安全责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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